在我校參加考試的本校應屆生,12月24日前往本科學院檢查《準考證》、有效身份證、綠色健康碼、綠色通信行程碼和“健康承諾書”(一式兩份),請提前打印當天的綠色健康碼和綠色通信行程碼截圖,檢查完畢后將一份“健康承諾書”、打印好的綠色健康碼和綠色通信行程碼截圖交所在學院留存備案,并在《準考證》上加蓋檢測章。
五、考場要求
1. 考生進入考場前須佩戴口罩,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響入場身份識別??忌旨由w檢測章的《準考證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證、“健康承諾書”進入考場,并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安全檢查、身份核驗、提交“健康承諾書”等工作。除口罩及考試允許攜帶的文具外,考生攜帶的手機等其他物品不允許帶入考場,否則開考后發現將按考試違規處理。《準考證》正、反兩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,否則開考后發現將按考試違規處理。
2. 考生進入考場后,須對號入座(考場門口張貼有帶照片的考生信息表,考場內相應座位桌面上貼有考生信息標簽)。入座后將《準考證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靠近過道的桌上角備查。
3. 進入考場后,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佩戴口罩,不得因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。進入考場后,如考生突感不適,應主動聯系工作人員并聽從安排。
4. 替考已觸犯《刑法》,如有替考者,須在考試開始前離場,否則將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。
5. 全國統考科目考試:開考鈴聲響后才能開始作答,否則按考試違規處理。全部采用答題卡,答題卡選擇題使用2B鉛筆作答,非選擇題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作答。統考科目答題卡需要粘貼“考生信息條形碼”(長方形,由監考員發放,每張答題卡有一個條形碼)。為保證答卷的正常評閱,請務必正確粘貼考生信息條形碼,在指定的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、考生編號等信息,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作答,凡漏貼條形碼,漏填(涂)、錯填(涂)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將影響評卷結果,責任由考生自己承擔。
6. 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考試:開考鈴聲響后才能拆啟試卷袋并作答,否則按考試違規處理??忌鸱庠嚲泶?,須認真核對試卷是否有錯裝、是否完整、字跡是否清晰、無損等。一旦發現問題,立即舉手報告監考員??荚嚱Y束后,由考生本人將試卷和答題紙一并裝入試卷袋中,用密封條封好后,在密封條上簽上本人姓名??忌救藢υ嚲泶兴b物品負責,如有缺少,按考試違規處理,責任由考生自己承擔。
7. 考生答題時,答案一律按要求寫在答題紙(卡)上,書寫在試卷上、草稿紙上或答題紙(卡)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。
8. 考生提前交卷出場時間為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到15分鐘之間??忌痪沓鰣龊蟛坏迷龠M場續考,也不得在考點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。
9. 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,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并停筆,否則按考試違規處理。待監考員收齊所有考試材料并核查無誤后,考生方可離開座位與考場。試卷、答題紙(卡)和草稿紙一律不準帶離考場,否則按考試違規處理。
10. 考試結束后,考生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,不得在考場內滯留,不得擁擠,并保持人與人之間間隔不少于一米。
六、考試文具
我??键c不統一發放考試文具,考生須自己準備常規文具(如黑色字跡簽字筆、2B鉛筆、普通直尺、橡皮等)。
全國統考科目一律不得攜帶并使用計算器,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如《準考證》有特殊說明,可以使用不帶存儲編程功能的簡單計算器,如無特殊說明,不允許攜帶并使用計算器??荚囬_始后,若發現攜帶,將按考試違規處理。
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、報紙、圖片、稿紙、資料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、照相設備、掃描設備、智能手表及其他無線接收、傳送設備等)或有存儲、編程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考試開始后,若發現攜帶,將按考試違規處理。
我校考點統一提供不干膠密封條用于自命題試題袋密封,考生無需攜帶膠水、膠棒等。
七、飲食和休息
12月25日-26日上午考試結束后,考生必須離開考試大樓,校外考生可在學生活動中心和體育館午間休息。校外考生可自主選擇在學生活動中心就餐(僅可使用微信支付)或校外就餐,本??忌埱巴渌蛷d就餐。校外考生出校后如再次入校,則仍需核驗《準考證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證、考前48小時內(12月23日(含)以后)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、綠色健康碼、綠色通信行程碼和“健康承諾書”,并配合完成體溫測量等健康監測工作,請預留充裕的時間提前返回考點。
八、交通出行
學校不安排考生考前進??纯紙?,建議考生提前通過電子地圖熟悉校園地形和考場所在位置。學校不提供停車位,社會車輛、考生親友均禁止入校,建議考生綠色出行,學校周邊地鐵、公交如下圖。
學校南門、西門附近酒店如下圖,如有需要,考生可自行聯系解決住宿。
九、重要提示
1. 考生要樹立誠信考試觀念,遵守本人簽署的誠信考試承諾書,珍惜個人名譽,遵守考試紀律??忌鞅浊闆r將記入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,替考、組織考試作弊、非法提供試題及答案,已觸犯《刑法》,將受到法律制裁。
2. 請考生仔細閱讀《考場規則》、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、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、《北京交通大學考風考紀公告》,并遵守相關規定,在校園內必須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。凡有違反考試規定的,按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和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處理。
3. 考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適時調整,請考生密切關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(https://www.bjeea.cn)、“北京考試研考”微信公眾號、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專題網站(https://gs.bjtu.edu.cn/cms/zszt/)、“北京交通大學研招辦”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公告,了解北京市、考點有關疫情防控要求。
北京交通大學考點聯系電話:010-51688153、010-51688162,電子郵箱:bjtuyzb@bjtu.edu.cn。
北京教育考試院監督舉報電話:010-828371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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